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呂秋遠說,討論彈劾之前,應先釐清「讓賴清德下台」在現行憲政體制下有哪些途徑,第一種方式是發動總統罷免案。依現行制度,罷免須由立法院提出,至少29名立委提案、76名立委同意,才能進入罷免投票階段。投票時須有過半公民參與,且參與者中過半同意,約需978萬人投票、489萬人同意,總統才須下台。他指出,罷免「不需要總統違法」,僅是政治上的不滿即可發動,但門檻極高。
至於第二種方式,呂秋遠指出是發動彈劾案,前提是總統須涉及違法行為。他假設「總統教唆或默許行政院長不副署是否違法」作為討論基礎,說明彈劾同樣由立法院發動,須過半連署、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送交憲法法庭審理。他形容立法院是「檢察官角色」,而憲法法庭則是「法院角色」,負責判斷是否成立法律責任。
不過,呂秋遠也點出彈劾面臨的兩大現實問題。第一,在野黨目前僅能完成連署,難以取得三分之二席次通過彈劾案,除非執政黨立委「突然覺醒、起義來歸」,否則表決不可能過關。即使政治上可宣稱「已完成彈劾連署」,但實質上並無法律效果。
第二個問題則是憲法法庭運作困境。呂秋遠指出,總統彈劾案須至少9名大法官同意才能成立,但目前在職大法官僅8人,憲法法庭實際上已陷入癱瘓狀態。他認為,即便立法院成功通過彈劾案,憲法法庭也無法作成決議,「賴清德還是可以穩穩坐著」。
呂秋遠總結,在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彈劾或罷免在程序上都難以推進。他指出,若在野黨真要推動政治責任,理論上「倒閣重選」才是最直接的方法。只要支持度足夠,透過改選取得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席次,後續無論罷免或彈劾,才具備實質可行性。
- 行政院長
- 卓榮泰
- 財政收支劃分法
- 彈劾總統
- 賴清德
- 在野黨
標題:不要再進行無謂的政治動作 律師酸藍白:要讓賴清德下台就用這招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127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