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陳泰源提醒,火鍋湯底含肉類、海鮮與蔬菜殘渣,若在室溫放置過久,細菌會迅速繁殖,也可能產生耐熱毒素,不建議隔夜繼續食用;示意圖。(圖取自freepik)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冷冷的天氣,大家總愛喫火鍋,想喫得暖胃又安心,從選購、烹煮到保存每個步驟都要注意。食品藥品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特別邀請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陳泰源,分享喫火鍋及烹煮時之注意事項。
首先,挑對食材是安全的第一步:
•蔬菜:應選葉片完整、無枯黃或黏液的。
請繼續往下閱讀...
•肉品:要觀察色澤與氣味,若肉的顏色發黑、出現黏質物或異味就不宜購買。
•火鍋料:需選擇包裝完整、有完整標示及未逾有效日期的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散裝品,同時火鍋料多屬含鈉量較高及使用添加物的加工食品,建議酌量勿多食。
掌握烹煮順序,應澈底加熱
許多人喜歡邊煮邊喫,陳泰源教授建議,食材應澈底加熱再食用,湯底應保持滾燙,並掌握食材下鍋順序:先放根莖類、耐煮蔬菜,再加入肉片與海鮮,最後才是火鍋料與豆腐,可確保食材均勻受熱。若湯底變得濃稠或混濁,多為蛋白質與澱粉溶出;雖非細菌滋生的直接指標,但若火鍋久置不沸騰或放在室溫過久,仍會提高風險。
另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問題是「交叉污染」。夾取生肉或生海鮮後不能用同一筷子喫熟食,應落實生熟食分開的原則。多人共食時,建議使用「分鍋制」或「公筷母匙」,以降低腸炎弧菌(主要存在於生海鮮或水產品)或金黃色葡萄球菌(主要存在於人體皮膚或手部)等病原菌傳播。
隔夜火鍋湯底保存、食用有學問
至於可否將火鍋湯底留到隔天再加熱繼續食用,陳泰源教授不建議此作法。由於湯底含肉類、海鮮與蔬菜殘渣,若在室溫放置過久,細菌會迅速繁殖,也可能產生耐熱毒素,即使再加熱也無法完全破壞。若要保存,他建議遵守三要點:
1.湯底應在2小時內冷卻並冷藏。
2.最好在24小時內食用完畢。
3.再次加熱時必須完全煮沸,並讓食材中心溫度達70°C以上。
為讓民眾安心喫鍋,食藥署也訂定「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包括湯底原料、製程,協助喜歡喫火鍋的民眾,了解火鍋湯底成分,並依個人健康需求選用。
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
。
。
標題:圍爐火鍋別亂喫! 專家示警3地雷:隔夜湯底恐藏細菌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133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