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院裁定,集團成員王昱棠以500萬元交保,天旭公司人資主管辜淑雯以400萬元交保,兩人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並須接受科技監控。王昱棠須配戴電子腳環並持用專用手機監控,每週二、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辜淑雯則須配戴電子腳環,每週二、五晚間7點至8點報到。
法官同時諭知,9名被告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須於今晚9時30分前繳納保證金,否則將先行還押,待籌足保金後再辦理交保;若無法覓得保證人,將持續羈押。法院也強調,若交保期間違反相關附加條件,將立即重新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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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太子集團洗錢案起訴62人 9被告30萬至500萬交保、全戴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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