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財經

台中商業銀行36億洗錢案 金管會澄清:並無延誤通報

台中商業銀行4名經理與2名襄理涉嫌長期勾結土地開發商,協助詐騙與賭博集團洗錢高達36億元,媒體更指金管會8個多月延遲通報。金管會今(25)日澄清,2025年3月底開始檢查台中銀行,至4月底始完成實地檢查工作,因案情複雜經交叉比對、查證,並在同年10月洽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並無延誤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地檢署23日偵結起訴,2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4名經理與2名襄理涉嫌長期勾結土地開發商洪岳鵬,協助詐騙與賭博集團洗錢高達36億元,並提到金管會早在2025年3月就發現弊端,卻遲至同年12月才函報調查局。

金管會說明,台中地檢署新聞稿是說明金管會與法務部通力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本案由金管會主動移送調查,並無涉及延誤通報之情事。」

該案是金管會2025年3月底開始檢查台中銀行,至4月底始完成實地檢查工作,實地檢查結束後彙整分析資料時,發現有多起分行涉有疑似協助客戶開立帳號供洗錢詐騙。

因案情涉及多家分行且極其複雜,須先行交叉比對,整理複雜金流及查證,極為費時,為秉持打擊非法詐欺行為勿枉勿縱原則,需多方查證分析,持續蒐證相關資料及釐清事實。

同年10月洽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充分交換意見及討論研議後,並備妥完整之相關檢查意見及資料,隨即於114年12月移送檢調偵辦,並於今年3月配合檢調偵查需要,協助提供案關其他資料,均即時充分配合檢調偵查,「媒體報導逕以實地檢查開始日到移送檢調日之差異,視為延遲通報之時間,實屬誤解。」

金管會重申,打擊非法詐欺行為勿枉勿縱原則,對銀行人員與詐團勾結無法容忍也決不寬貸,若有發現不法,均本著主動積極、完整查證且立即通報檢調,更無延宕通報情事,感謝台中地檢署、調查局各地相關調查站、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辛勞,及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提供專業意見的協助,使本案得以在跨機關聯合協作打詐防詐下,順利由檢調起訴。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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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中商業銀行36億洗錢案 金管會澄清:並無延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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