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沈慶京曾向北院聲請變更科控範圍到台灣本島,他主張有同案被告涉案情節較多、較重如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罪,已解除限制住居,如果再繼續限制他只能在台北市活動,有違平等原則,而且已對他實施電子監控,他也一向按時出庭,絕無可能棄保潛逃。
合議庭審酌,去年(2025)7月考量沈慶京健康不佳、需接受完整治療,因此裁定交保並限制活動範圍於台北市,當時認為沈慶京有逃亡之虞的羈押原因仍未消滅,而且從交保裁定以來,也沒有新事由足以改變活動範圍受限的決定;沈慶京之前都準時出庭,不代表往後一定不會逃亡以規避審判及執行。
北院指出,沈慶京曾為了巡視公司事業、祭祀父母友人,數次聲請前往台北市以外的地區都有裁准,因此法院並未對沈慶京的活動自由限制過度,如今要聲請變更科控範圍並不合理,應予駁回。
北院裁定在今年3月23日送達沈慶京的住家,他在4月7日才提起抗告,高院認為,法定期限是10天,沈慶京沒在4月2日之前抗告已逾法定10日抗告不變期間,因此抗告不合法也無從補正,駁回確定。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劉松霖編輯記者
人會老、衣服可能越來越穿不下,但寫過的新聞如果沒下架還在那,那是超越個人的存在和價值,也是一種活過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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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慢5天抗告!沈慶京一審判10年 聲請「放寬科控範圍」到全台遭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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