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濟部也在臉書表示,「就像Gogoro的機車電池不能跟光陽Ionex的機車電池交換用,核四的燃料棒也不能給核三用」,藉此解釋差異。
台電過去表示,立法院2018年1月30日三讀通過、需於2020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廠燃料的決議辦理,並且在2021年3月台電公司已完成全部燃料棒送往美國處理。
然而,過去推動非核家園的政府,從去年開始評估重啟核電廠的可能性,並傳出核三廠燃料棒目標在2028年底前再次進口燃料棒。審計長陳瑞敏5日指出,當年燃料棒價值約80億元,如今核三卻計畫再購入新燃料,坦言台電應針對相關流程與決策加以改善,「當然政策的問題也有,但是管理的問題也有。」
台電今日回應,每座核電廠燃料棒都是客製化規格,不同核電廠機組無法通用。核三廠採壓水式反應爐,核四廠則為沸水式反應爐,反應爐樣式不同,所使用的燃料棒規格及配置當然也不同,且燃料棒專利分屬不同公司,無法互相通用。因此,即使核四燃料棒沒外運,也無法移至核三廠使用。
台電進一步說明,依立法院決議,核四燃料棒自2018年起分批外運,並於2021年全數運出。外運存放國外原廠的貯存費用約每年1.5億元,而續存核四廠內之警力維安及國內外核子監管機構檢查費用每年需3億元以上,亦即外運每年可省1.5億元。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
- 經濟部
- 台電
- 燃料棒
- 非核家園
- 核電廠
標題:先運走再添購浪費預算?台電:核四燃料棒與核三無法通用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142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