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韋淳祐反擊:影片應屬公共議題評論
因《萊爾校長》一炮而紅的韋淳祐遭刑警登門,刑事局證實,《油不得你》因遭檢舉偽造總統賴清德的聲音,恐讓民眾以為影片是賴清德所錄製,才會登門找上韋淳祐,並「建議自行評估」是否下架。韋淳祐本人則質疑,影片明確以致癌物苯駢芘為主角,屬於公共議題評論,政府卻不優先追查毒油流向,反而迅速派員上門,查人的速度遠快於查油。
律師:AI偽造特定人士影音非屬言論自由 恐違《刑法》、《選罷法》
不過,林智群昨發文指出,那個影片就是用AI偽造總統聲音,不要這樣搞,誰會查你?守法很難嗎?如果這樣可以,戰爭時有人偽造總統聲音,宣布投降,也不違法嗎?如果國民黨主張「用AI偽造聲音」是言論自由,有人模仿萬安聲音發影片,承認他不是蔣家人,國民黨或萬安要不要提告?
另外,林智群也說,依《刑法》第220條規定,具有表達及證明功能的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在法律上可能「以文書論」。若利用AI偽造、變造特定人士影音,使外界誤認為本人發表或承認相關內容,且足以造成公眾或他人損害,可能涉及《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若再將相關影音上傳網路、提供媒體或對外使用,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
除了《刑法》,林智群指出,《選罷法》也有加重處罰規定,如第104條寫到,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本人之深度偽造聲音、影像、電磁紀錄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網友提出的「那真人表演模仿賴清德聲音,是不是也該被查水表?」林智群分析表示,真人模仿,大家都知道他在模仿;但一個影片,誰知道是不是賴總統講的?
胡鬱欣編輯記者
政大畢業後第一份工作即投入媒體實務,長期追蹤產業與科技發展,關注政治、社會議題,也曾任口筆譯者。這些年累積的經驗讓我在採訪和寫作上養成專注、細緻且快速應變的能力。工作之餘,我喜歡運動、爬山、去海邊、看...
作品集- 國民黨
- 韋淳祐
- 油不得你
- 賴清德
- 林智群
- 偽造文書
- AI深偽
標題:《油不得你》遭檢舉AI偽造賴清德聲音 律師警告最重恐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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