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韓國瑜批評,卓榮泰表示,也該回敬韓院長一句話「您讀了不少古書,但忘了讀好《憲法》跟《預算法》」,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行政院編制預算、立法院審議預算」,兩院權責分工明確、權力分立。因此《憲法》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訂有明文。
此外《預算法》91條也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另司法院釋字601號、520號意旨更明確指出,立法院雖有預算刪減權,但不能利用預算手段妨礙其他憲政機關(行政院)依法執行職務,「請問,您主導的立法院有恪遵《憲法》、遵守法律嗎?」
至於《憲法》37條明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明確賦予行政院院長副署的權力;然若立法院制定的法案違反憲政體制、破壞財政紀律、侵害國家安全、不經民主程序,行政院院長為捍衛憲政體制、捍衛國家安全、捍衛財政紀律、捍衛民主真諦,就有責任不予副署危害國家的法律案。這項權力來自《憲法》,不是來自哪一個「誰」,「請問,您主導的立法院一再破壞憲政權力分立、破壞國家財政紀律,這些病態,您阻止過嗎?」
卓榮泰強調,事出必有因、凡事有因果,無論是依據《憲法》規定提出覆議或是不予副署法案,行政院都是被動而為,也是不得不為,韓院長想必也唸過這一句,「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陳威叡編輯記者
從業邁入第14年,師大圖傳研究所碩士,2011年於《蘋果日報》展開記者生涯,曾經歷社會、專題、新北市政與政治線,2022年來到《NOWNEWS今日新聞》政治中心,在同樣的高度編採自由環境,負責黨政新聞,主跑立法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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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韓國瑜嗆副署「沒有討價還價空間」 卓榮泰:您阻止過立院病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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