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選會否決民眾黨團提案
立法院會14日處理公投案,通過民眾黨團的「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遊盈隆說,這項公民投票案,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
遊盈隆說,這項公民投票案決議是用表決決定,表決結果是4:3,有4位委員同意不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複決,包括吳容輝、黃秀端、陳月端、遊清鑫;同意有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根據議事規則,重大議案需有過半數,是指目前8位的過半,有5位。
同意委員曝原因
遊盈隆續道,今天出席7位,連續投票3次都是4:3,根據會議規則,表決三次,到第三次就不需要以絕對過半數為原則,而是以多數決,根據這樣的議事規則,決定交通罰鍰專款專用不符合公投法。
投下同意票的李禮仲說,關於交通罰款全部用於交通建設跟補助大眾交通運輸,他覺得這是一個立意良好的一個政策,所以予以肯定;蘇子喬則說,交通罰款專款專用公投,他認為主文內容符合重大政策創制,因為這不是立法原則的創制,也不是法律複決,這是他對這個事情的認定。
蘇柏銓編輯記者
入行邁入第4年,關注國民黨、立法院與內政部動向,同時兼跑國防部議題。習慣在權力與政策的交會處觀察、提問,試著把複雜的政治現場說清楚、講明白。
記錄採訪現場的所見所聞,也整理政治背後的脈絡與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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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交通罰鍰公投4:3遭駁回!3委員投同意原因曝:立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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