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糖說明,近期接獲桃園市政府通知,有消費者陳情桃園市龜山區中和南路市場某攤商招牌標榜「台糖好大冰棒 每枝1元」,但購買結帳時卻變成1支10元。
台糖表示,台糖糖廠冰品僅由自有通路及營業據點販售,並無委託或合作銷售,亦無授權「台糖好大冰棒」作為名稱標示。該攤商招牌雖標示「台糖」,但實則與台糖公司無關,且該廣告具誤導性,使消費者容易誤以為其販售冰品是由台糖公司產製而購買。

台糖提醒,現今市場行銷方式多元且花俏,容易造成不少消費糾紛,籲請消費者提高警覺,認清商品標示,若有疑慮可向台糖公司消費者信箱(tsc01@taisugar.com.tw)或0800-026-168專線洽詢,亦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關鍵字
- 台糖
- 糖廠冰店
標題:桃園「1元台糖冰棒」結帳變10元 台糖:慎選銷售管道別上當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72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