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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正服A酸嗎?食藥署:想捐血得等停藥1個月後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規定,如果你正在或曾經服用口服A酸(異視網酸),必須在停藥滿1個月後,才能捐血;情境照。(圖取自freepik)

黃宜靜/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路上時常看到有捐血站、捐血車,會吸引熱血民眾捐血。食藥署提醒,為了確保用血百分之百的安全,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規定,如果是正在或曾經服用口服A酸(異視網酸),必須在停藥滿1個月後,才能再次捐血。

食藥署在臉書專頁「」發文說明,口服A酸的學名叫做異視網酸,主要用來治療比較嚴重,或是其他治療方法效果不好的痤瘡(痘痘)。雖然異視網酸針對難治性痤瘡的效果非常好,但它的副作用仍然讓許多人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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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A酸常見副作用

●皮膚乾燥、嘴脣脫皮:最常見,幾乎人人有感。

●眼睛乾澀、鼻腔乾燥:部分人會出現鼻血。

●肌肉痠痛、頭痛:少數情況下發生。

●血脂、肝功能指數上升:需定期抽血追蹤。

●高度致畸胎性:孕婦若服用,可能導致胎兒嚴重畸形。

食藥署指出,即使使用異視網酸的病人已經停藥一陣子,體內可能仍殘留微量的異視網酸。萬一捐出的血液輸給了一位可能懷孕,或正在懷孕的婦女,即使是極微量的藥品,仍可能對她肚子裡的寶寶造成風險。因此「停藥1個月」的等待期,是為了確保藥品在體內已經被充分代謝和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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