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感反應的嚴重程度,與藥物劑量、光照強度與照射時間等因素有關;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圖取自freepik)
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夏日陽光強烈,若在服藥期間出現曬傷般的紅疹、刺痛感,小心可能是「藥物光敏感」反應!恩主公醫院皮膚科暨美容醫學中心主任王綺嫻在臉書專頁「」提醒,當服用特定藥物後,皮膚在日曬部位出現異常紅腫、發癢甚至脫皮時,就要警覺是否為光敏感現象。
王綺嫻指出,藥物光敏感大致分為立即性反應與延遲性反應。有些人在服藥數小時內,照射到光的皮膚就可能出現刺痛、紅腫或曬傷樣症狀;也有人在12小時至5天後才陸續出現紅疹。這些反應的嚴重程度,與藥物劑量、光照強度與照射時間等因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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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可能引發光敏感的藥物,則包括:部分抗生素、利尿劑;消炎藥、高血壓藥物;抗焦慮藥物與抗癌藥物等。王綺嫻說明,這類反應的機制在於藥物經紫外線或可見光照射後,產生活性物質如光化合物與自由基,進而對皮膚造成光毒性反應,導致如曬傷般的不適。
若服用可能引起光敏感的藥品,建議避開中午進行戶外運動,並注意防曬措施,降低紫外線的傷害。(圖取自freepik)
那麼,室內的日光燈也可能造成光敏感嗎?王綺嫻解釋,光敏感反應最常由紫外線A(UVA,波長315~340nm)所引發,雖然也有極少數案例報告指出,紫外線B(UVB)或可見光(400~740nm)亦可能誘發反應,但日光燈主要屬可見光範圍,風險相對低。
王綺嫻提醒,若民眾在服藥期間,皮膚在見光處異常紅腫或出疹,應盡速就醫並告知用藥史,切勿自行停藥或忽視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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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喫特定藥物有「光害」 日曬不適得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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