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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沙鹿情殺案!17歲男砍女大生31刀 台中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台中沙鹿區昨天發生姐弟戀情殺事件,顏姓女大生與17歲駱姓少年分手後,昨相約台中沙鹿區忠貞路櫻花隧道旁談判,由於雙方有金錢糾紛,加上顏女疑因駱男素行不良而提出分手,駱男竟持40公分長刀狂砍約31刀,顏女雖喊「對不起」仍遭砍死,駱男逃亡6小時落網,警方依殺人罪偵辦,今天下午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裁定收容,將送往台中少年觀護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的顏姓女大生從網路上認識17歲的駱姓少年並交往,顏女疑因駱男當討債集團小弟,素行不良而提出分手,駱男心有不甘,持續糾纏想挽回,昨天上午9點多約在顏女阿嬤住家附近談判,卻遭預謀的駱男持刀猛砍約30刀喪命。

警方調查,顏女是從中清路住處徒步約10分鐘到命案現場,駱男則是騎未懸掛車牌機車到場,他頭戴安全帽犯案後騎機車往苗慄縣逃逸,先換裝後,將機車棄置,接著搭火車南下彰化躲藏,昨天下午3點,警方在彰化一間旅館將他通知到案,並帶回警局調查。

因夜間不偵訊,警方今天上午在駱嫌父親、兩個姊姊及律師陪同下,約偵訊2個多小時,釐清犯案過程和動機,並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今天下午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在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少年「責付顯不適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將送往台中少年觀護所。

少年法庭經初步調查,認為少年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者,會裁定移由檢察官偵辦,經檢方分「少偵」字案起訴後,再回到少年法庭繫屬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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