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草案,經濟部目標2030年離岸風電整體將達到10.9GW、2035年18.3GW至19.9GW,2050年達到40GW至55GW。
能源署規劃在2026年至2039年離岸風電中長程推動計畫,採由示範驗證邁向商業化開發。據選商機制草案,具有申請資格風場為通過環評初審備查風場,獲選案數以2個示範案為原則,視情況得增加1案,每案6至12座浮台(約100至200MW),若以最多的3案、200MW計算,至少可以增加600MW。
選商標準出爐 技術、財務、永續3評估
能源署說明,選商評分以技術能力、財務能力、永續協力3項,履約能力審查分數達70分以上;總分由高至低依序核配,同分時,依序按技術能力、財務能力得分進行排序,若仍同分則抽籤決定,應於2032年底前完工併聯,但符合「2032年底前完成全數浮台設置或半數併網」者,得於次一年度完工併聯。
能源署進一步說明,技術能力包含浮動式離岸風電工程執行能力、開發技術規劃完整性、開發期程規劃合理性;示範風場執行規劃;財務能力考量主要開發商最上層股東公司淨值/基金規模、財務穩健性;永續協力評估環境友善與共榮、在地合作與人才培育等。
躉購費率再等等 年底前公布費率草案
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受訪表示,能源署規劃在今年第4季公告選商機制及浮動風機躉購費率,明年Q1至Q2收件,並在明年Q3公告選商結果。
對於業者最關心的,浮動風機示範的躉購費率,陳崇憲表示,今日先不討論躉購費率,後續留在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議會再評估審議,並強調至少年底會公布浮動風機躉購費率草案,讓廠商可以有個底,準備後續備標程序,但也歡迎業者發表躉購費率定價的參考評估,以利於後續訂定合理價格。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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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浮動離岸風電示範計畫 經濟部:年底前公告選商、明年Q3選出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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