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健康

港香蘭藥廠嚴重違反GMP規範 衛生局列16品項籲勿服用

本土中藥大廠「港香蘭」嚴重違反優良製造規範,16項產品停止製造。(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布,本土中藥大廠「港香蘭」嚴重違反優良製造規範,16項產品停止製造。南市衛生局表示,與衛福部查察該廠於非核准場所製造藥品,已移請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全案進入司法程序;衛福部責令業者全面停止製造作業,衛生局亦已命業者全面回收不合格藥品,倘有民眾購買該16項產品藥品,勿再服用。

根據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告內容,港香蘭藥廠違法事項,包括於非GMP區域製造產品、破壞原核定三級區之生產環境、不同時間生產品項使用相同批號、查核時生產中之產品無批次製造紀錄、製程與原始查驗登記核定事項不符、原始試驗數據缺漏或未依規定執行試驗、人員記錄不實及數據造假、部分原料庫存及流向不明及未建立完整運銷紀錄等情形。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衛生局說明,依藥事法規定製造藥物應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之後,始得製造。藥物製造工廠需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GMP)之規定,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後始得製造。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藥品屬偽藥,依藥事法規定製造偽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之刑責;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者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




標題:港香蘭藥廠嚴重違反GMP規範 衛生局列16品項籲勿服用

地址:https://www.twetclubs.com/post/118012.html